我国土地市场发展与政府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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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红霞,赵振宇.我国土地市场发展与政府行为规范[J].中国房地产,2006(4):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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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红霞 赵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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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北农业大学规划与发展学院 2.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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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土地出让的双轨制,2002年以前,土地出让市场中95%以上的土地是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因此,市场机制几乎不发挥什么作用,土地出让金的收取随意性大。这不仅使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总量受到损失,而且也不利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即“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实施以来,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在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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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出让 市场发展 地方政府 行为规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 市场机制 合理配置 土地资源 商品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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