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治理效果及其原因分析 ——以湖北省江夏、咸安、通山三区(县)为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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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高辉,杨钢桥,李岩,赵微,汪文雄.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治理效果及其原因分析 ——以湖北省江夏、咸安、通山三区(县)为实证[J].中国土地科学,2016,30(9):8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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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高辉 杨钢桥 李岩 赵微 汪文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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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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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2662015PY1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GL07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50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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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目的:探讨农地整治对耕地细碎化的治理效果及其原因。研究方法:综合指数法,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结果:(1)从农地整治项目区总体来看,农地整治后,耕地细碎化程度仅降低了1.79%;(2)实施了土地权属调整的土地平整区的耕地细碎化程度降低了12.20%,高于未实施土地权属调整的土地平整区(3.46%);(3)项目实施管理者对土地平整工程重要性的认知较低,且39.13%的项目实施管理者认为没有必要增加土地平整工程投资标准;(4)分别有24.88%和28.29%的受访农户不愿意进行土地平整和土地权属调整,且农户对土地平整会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的担心程度对农户土地平整意愿有显著负影响,农户对土地权属调整会对自己不利的担心程度对农户土地权属调整意愿有显著负影响。研究结论:(1)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有助于减轻耕地细碎化程度,但效果不明显;(2)在农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有土地平整和土地权属调整相结合,才能有效治理耕地细碎化;(3)农地整治治理耕地细碎化程度效果不明显,是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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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整治 农地整治 耕地细碎化 土地平整 土地权属调整 治理效果 原因 农户 |
收稿时间: | 2016/7/31 0:00:00 |
修稿时间: | 2016/9/2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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