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研究目的:检验征地过程中程序性权利的保障对被征地农民满意度的影响,为改革征地制度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随机抽样调查法和有序多分类Logit模型。研究结果:征地过程中农民的知情权与满意度成负相关关系,参与权能显著提高满意度;表达权和监督权由于实际中不能有效落实,其影响不显著,但二者的改善有助于提升农民的满意度。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者是否为村干部显著影响征地的满意度且影响方向为正。研究结论:征地制度改革中既要加强对农民的补偿安置等实体性权利保障,同时也应该充分重视农民程序性权利的保障。应加强和完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给予农民平等的谈判权利,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和司法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