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四问
摘    要:正2003年16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指出: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所以,继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之后,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的吉林、山东、江西、浙江、陕西、重庆、贵州等省级联社相继成立。2004年11月,在第一批试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和取得阶段性成

关 键 词: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省级联社  产权形式  小客户  金融机构  法人治理结构  涉农贷款  政策性业务  法人机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