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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明确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
摘    要:为了进一步增强征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该条例的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10月13日全文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关 键 词:信用记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负面  中国  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立法工作  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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