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抵押、质押贷款应取得借款人欠税情况证明
引用本文:杨建霞,孙广宇.抵押、质押贷款应取得借款人欠税情况证明[J].金融纵横,2002(6):56-56.
作者姓名:杨建霞  孙广宇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灌南县支行
摘    要:近来,各种以财产抵押、质押为担保形式的贷款因其安全、便捷得到了广大用款人和各金融机构的认同,在各商业银行发放的中小额贷款中占据者相当大的比重。但银行在进行抵押、质押合同审查时,往往忽视了对借款人欠税情况的调查,致使取得的抵押权、质权有时不能到得充分的保证,增大了贷款的风险。

关 键 词:质押贷款  财产抵押  借款人  欠税  证明  商业银行  担保形式  金融机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