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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化肥类产品加征特别出品关税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久前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这一决定是针对目前国内春耕生产化肥供应及价格情况,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

关 键 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化肥原料  产品  国家  出口税率  贸易形式  出口关税  化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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