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区级机关实行会计集中结算的六个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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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红馨,谢健.浅议区级机关实行会计集中结算的六个有利[J].上海会计,2005(3):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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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红馨 谢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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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闸北区会计结算中心 [2]闸北区会计结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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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各个区县都在积极组建“会计结算中心”机构。众所周知,我国在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各个政府部门财务独立、实行独立核算的制度,即政府财政部门把款项直接拨付到需要预算的部门,然后由部门自己实行支出。这样看似合理的制度其实存在着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其弊端是行政成本较高,闲置资金过多,财政监管乏力。因此,成立会计结算中心就显得很有必要。区级机关实行会计集中结算可以做到六个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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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级机关 会计集中结算制度 政府机关 行政成本 会计监督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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