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我国的移居税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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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婧,张永忠.建立健全我国的移居税收制度[J].中国集体经济,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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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婧 张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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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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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形势需要我国尽快建立健全移居税收制度。一个公民移居他国之所以应当缴纳相关税收,是因为公民移居他国相当于出售其全球财产,公民移居他国相当于发生财产赠与事由,一些公民移局只是为了避税。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取适当的策略,建立我国的移居税收制度:对移居者未实现的资本利得课征所得税的制度,有条件地延长移居者无限纳税义务的制度,视公民移居他国为财产赠与事由而清算遗产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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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富豪移民 税制改革 移居税收制度 遗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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