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铁路用地的依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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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军 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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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铁路土地管理分局,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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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铁路用地是铁路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留用和征(拨)用的专项国有土地,是铁路运输生产和发展建设的基础物质条件,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可产生收益的资产。合理规划、利用、管理和保护铁路用地,防止铁路用地被侵占蚕食,确保铁路在新一轮大提速中的运输安全生产,应引起铁路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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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铁路土地 依法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9-2234(2001)03-0039-02 |
修稿时间: | 200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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