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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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伪技术、防伪技术产品及防伪鉴别装置(含仪器设备)的研制、生产、使用,应当遵守《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本细则。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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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总则 机构的确认管理 生产许可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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