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议裁判离婚之法定理由
引用本文:雷芳.新议裁判离婚之法定理由[J].华商,2008(11):51-51.
作者姓名:雷芳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于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法定离婚的理由.但是随着近十年来的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笔者认为,其规定从现实角度来讲,应该赋予其新的内容,扩大其范围.本文立足于社会现实和社会现象对离婚的法定理由进行新的探究.

关 键 词:离婚  判决离婚  法定理由  配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