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准则仍应保留“永久性差异”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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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葵.所得税会计准则仍应保留“永久性差异”概念[J].财会月刊,2008(3):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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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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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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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中不再划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只是直接表述了暂时性差异,改用了国际上流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笔者认为,当前理论与实务本质上均存在永久性差异,而目前的所得税准则中的暂时性差异又不能包含永久性差异,所以笔者倡导,新准则和当前的会计出版文献均应该表述永久性差异,以免让人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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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会计准则 永久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暂时性差异 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 时间性差异 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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