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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陈惠华.书讯[J].农村财务会计,2004(3):59-59.
作者姓名:陈惠华
作者单位:云南楚雄州
摘    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和村提留后,对村内开展的农田水利建设、修路架桥、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实行“一事一议”。为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严把关,规范管理,监督落实“一事一议”,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关 键 词:“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  农民负担  村务公开  经济核算  审计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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