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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惠华.书讯[J].农村财务会计,2004(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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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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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楚雄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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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和村提留后,对村内开展的农田水利建设、修路架桥、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实行“一事一议”。为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严把关,规范管理,监督落实“一事一议”,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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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 农民负担 村务公开 经济核算 审计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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