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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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全福.合并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探讨[J].致富时代,2014(3):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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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全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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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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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合并报表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和不应该确定递延所得税是两种主要解释,两种解释的差异以2010年为界线。合并报表到底是否应该确认抵押所得税是学者争议的焦点,也是学术界一直研究的重点。本文基于合并报表不是纳税主体、不存在计税基础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以及合并报表确定的递延税费不影响应缴税额和应缴所得税等原因,认为合并报表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本文简单阐述了递延所得税的两种解释,分析了合并报表不应该确定递延所得税的原因,认为合并报表确认所得税会带来诸如违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实质含义以及企业资产和所得税等数额不准确等多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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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报表 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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