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强调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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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在参加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的学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座谈会上指出,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是搞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需要。 曹志说,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的过程中,要同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决定》中提出了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的要求。这“四个全面推进”,应作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核心内容。为此,首先要搞好民主选举。对那些以不正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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