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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引用本文:李长年.国务院批准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J].大陆桥视野,2011(7):12.
作者姓名:李长年
摘    要: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

关 键 词:区域合作  示范区建设  东中西部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贯彻落实  长江三角洲地区  江苏沿海地区  总体方案  新亚欧大陆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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