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对三类报废汽车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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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建伦.云南省将对三类报废汽车给予补贴[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6,24(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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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建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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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云南省经委获悉,2006年下半年,云南省将继续对三类报废的老旧汽车进行补贴。一是总质量在12000千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半牵引车;二是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卜(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二是2005年报废的车民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公交车的补贴标准每辆高达1.5万元;前两类报废车补贴标准为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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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报废汽车 补贴标准 云南省 城市公交车 老旧汽车 载货汽车 欧Ⅱ标准 汽车排放 牵引车 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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