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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摘    要:中国政府网日前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国务院办公厅  城镇居民  宅基地  购置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村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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