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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总体安排与制度设计:以航空运输业为例
引用本文:李晶.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总体安排与制度设计:以航空运输业为例[J].宏观经济研究,2012(4):33-47.
作者姓名:李晶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编号:12YJA790070);201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编号:W2011099)的资助
摘    要:区域性的改革试点不符合增值税环环抵扣增值税的制度特征,因此,应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基础上,进行行业性全产业链增值税改革。本文认为,因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航空运输业应作为全国范围内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首选行业。基于此观点,文章提出了航空运输业转征增值税的改革总体设计,给出了关于纳税人确认及管理、征税范围及征免税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率形式及税负水平等制度设计构想。

关 键 词:增值税  征税范围  扩围改革  航空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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