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刑诉法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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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锋,王庆敏.浅谈新刑诉法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挑战及应对措施[J].魅力中国,2013(20):31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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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锋 王庆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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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 漯河 4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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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事诉讼法修订的条文中涉及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有30多条,这些细致人微的修改,更加明确和突出的体现了人权保障理念,诉讼制度和程序设计也更加民主、科学,为监所检察部门更好地履职提供了立法支持。与此同时,也给监所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给监所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修订的条文中增加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参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职责,规定了监所检察部门刑罚变更执行事前监督的职责,确立了监所检察部门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监所检察部门羁押期限监督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任务,新增监所检察部门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责等,给监所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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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所检察工作 法律监督职责 刑诉法 刑事诉讼法 刑罚变更执行 检察机关 事前监督 羁押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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