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进口付汇同步核报制度及其实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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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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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济南市2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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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积极推进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改革,实现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效率、改善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自2003年7月1日起。国家外管局山东省分局率先实行货到汇款项下银行同步核报的管理办法,在原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对货到汇款项下的事后监管进行了改革。新办法实行以来。在简化核销管理手续、密切银企联系、加快核销报审速度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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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外汇管理 国际收支 山东 外汇指定银行 对外贸易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 同步核报制度 货到汇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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