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公司章程之于商事立法的地位——基于法经济学角度的商事立法思维探讨
引用本文:张君茹,皇甫振宇.试析公司章程之于商事立法的地位——基于法经济学角度的商事立法思维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4(28):300-301.
作者姓名:张君茹  皇甫振宇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摘    要:随着2005年新《公司法》颁布,公司章程的重要地位日益显现。自科斯"价格理论"与诺思"制度理论"始,中国商事立法应针对其中的"衡量成本"与"实施成本"积极做出应对。属性为"正式约束"的公司章程作为市场主体的"权利要求书"直接体现了其利益诉求。公司章程与国家商事立法具有同根同源同性的特质。国家商事立法可以借鉴公司章程中的代表性规定以弥补其缺陷,这相比于融合其他非同质的规则花费的成本会更低,也符合商事立法追求的高效理念。

关 键 词:商事立法  公司章程  立法思维  法经济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