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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的侵犯和维护
作者姓名:黄友健
作者单位:上海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摘    要:邻里不当行为引官司 去年初,家住杨浦区五角场的李某的邻居张某擅自在狭小的公用走道上违章安装铁门及水斗。李先生认为邻居张某安装铁门及水斗给自己的通行安全、走道的通风和采光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违反了《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28条物业禁止行为第二款“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之规定。几经协商调解不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

关 键 词:《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维护 相邻权 侵犯 不当行为 协商调解 合法权益 提起诉讼 杨浦区 第二款 安装 张某 邻居 邻里 公用 先生 占用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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