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质检总局推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试点 试点商场先行赔付 15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摘    要:<正>5月26日,质检总局启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试点,消费者在试点商场购物,享受15天内无理由退换货,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时,试点商场实行先行赔付。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在试点工作会上表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推动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推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是提高企业管理质量的具体抓手,是质检总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广州市率先推开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度试点,以质量保持经济增长、拉动消费内需、促进民生改善、提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