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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国际收支涉及不同交易性质是否应分别申报
作者姓名:张旻 杨晓燕
摘    要:一、案例回放近日,某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业务时,要求银行将一笔金额为107万美元的汇入款项分为贸易项下收入99.2万美元及非贸易项下收入7.8万美元做两笔申报。银行向外汇局咨询后,拒绝了企业的要求。为掌握企业将一笔收汇分开申报的动机,黄石市中心支局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到该企业在出口贸易中,除正常货款外,还有若干非贸易项下的速遣费收入。由于境外付款方将货款、速遣费一次性汇入,造成申报金额大于报关金额,且超过正常的差额核销范围,给企业核销带来麻烦。企业在经历几次出现差额不能顺利核销的问题后,发现核销难的原因是非贸易收入申报在贸易项下所引起的,于是向银行提出要“分开申报”。

关 键 词:收入申报 交易性质 国际收支 差额核销 出口收汇 中心支局 出口贸易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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