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保证保险再造企业债券的担保发行——以台湾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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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文彬.浅析以保证保险再造企业债券的担保发行——以台湾为例[J].商场现代化,2006(2X):163-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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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文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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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台湾瑞泰国际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2]上海新传国际文化传播公司投资顾问 [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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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市场简介 台湾传统有担保企业债发行模式.系企业在岛内有长期资金需求(如五年期间之设厂),在公司法规范下.为求资金来源的稳定和长期成本的掌控.向其长期往来的当地几家主力银行,寻求其针对该企业所发行的债券之还本及付息,对企业债之投资人(或持有人)作保证.银行如同意需出具保证函与该企业.而该企业在汇整发行企业债之所有相关数据后.向其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在台湾为证期局)申请(或报核).待核定后,再寻求由该企业私下洽商销售(私募).或透过券商体系采用由券商之承销部门送件申请.并协议包销(私募或公开召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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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债券 发行模式 台湾省 保证保险 担保 资金需求 长期成本 资金来源 主管机关 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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