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装电梯未经监检违法行为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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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荣.对安装电梯未经监检违法行为的探讨[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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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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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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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2月刊载了《这起电梯安装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一文,笔者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于该案的集中探讨有助于执法人员进一步厘清办案思路,正确认定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切实规避和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不断提高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代《条例》)第21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安装过程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T7001-2009)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不得交付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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