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食用植物油不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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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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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抽查范围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陕西、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种食用植物油产品.抽查依据本次抽查依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仅检棉籽油)、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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