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对社保基金实物资产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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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大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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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边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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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缴纳。目前,我们在对社保基金审计时发现,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在关、转、并、停的过程中,用企业的实物资产来抵缴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然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抵缴来的实物资产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了资产不能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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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物资产 缴纳 社保基金 国有集体企业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保值增值 金实 管理 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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