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我局被授予“全国明单位”,这是多年来我们积极开展明创建,切实加强各项管理,主动融洽征纳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环境的结果。我局还先后获得了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首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荣誉,税收收入连年大幅超收,2004年实现税收135868万元,同比增收269亿元,增长2467%,2005年组织收入达169968万元,比上年净增34亿元,增长25.1%,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致好评。在长沙市雨花区组织的背靠背行风评议中,我局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排名执法单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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