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续芹.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下商品期货会计处理思考[J].财会通讯,2009(10). |
| |
作者姓名: | 续芹 |
| |
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 |
基金项目: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课题“我国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07QD15)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工具的核算进行了规范,填补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规范上的空白。但是,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商品期货交易的会计准则。对于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现行准则的规范下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过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对商品期货的会计处理有直接借鉴意义。现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
关 键 词: | 公允价值 期货合约 套期保值业务 会计处理 现金流量 商品期货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 衍生金融工具 期货保证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