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细则竞出 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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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军红.政采细则竞出 护航中小企业发展[J].经济月刊,2012(11):16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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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军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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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经济》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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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自1996年实行试点至今已逾十年,从制度探索、全面推行试点到法制化管理,政府采购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成功迈入全面发展时期。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政府采购应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充分发展,中小企业的队伍也日益壮大,并逐步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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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促进法》 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法》 护航 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经济发展 法制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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