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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中央苏区的两部婚姻法
引用本文:段皎琳.简析中央苏区的两部婚姻法[J].财经政法资讯,2006(6).
作者姓名:段皎琳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摘    要: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进军井冈山开辟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并在革命根据地依据中共六大的精神,不断向广大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婚姻观念。这些宣传冲击了井岗山旧有的、封建的婚姻观念,使妇女对自身价值有了客观、正确的认识,推动了井冈山地区的妇女解放运动,使妇女积极的投入到苏区的建设中去,对苏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随着革命根据地的不断扩大,1931年成立了中央苏维埃临时政府。临时政府在1931年和1934年相继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有力的推动苏维埃的妇女解放运动。这两部婚姻法的颁布不仅为当时其它苏区婚姻法的建设提供蓝本,而且为中国共产党建国后的婚姻法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本文将从两部婚姻法的内容和特点入手分析它们对当时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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