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咨询服务台
作者单位:武汉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摘    要:●哪些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暂行条例》免税优惠?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暂行条例  一般纳税人  印花税  售后回租  资产损失  残疾人  管理办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