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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促进“走出去”战略,明确职责和操作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及现行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旧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管理由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

关 键 词:出口货物  旧设备  “走出去”战略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操作程序  出口企业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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