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主体理论的古村落旅游开发模式比较——以西递、宏村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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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慧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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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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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村落旅游是现代旅游产品中的热点,具有遗产保护、科普教育、文化体验等功能。以利益主体理论为基础,结合古村落旅游的特殊性,以西递、宏村两座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模式为实证研究,从居民收益、经营运作和利益协调三个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保护是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前提、利益协调是古村落旅游开发中的难点和关键点、营运作能力决定旅游发展的高度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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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益主体 古村落 旅游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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