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的信贷投入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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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银.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的信贷投入问题[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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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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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行山东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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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最年青的一块宝地,这里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开发潜力。研究支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不仅对于实施富民兴国战略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二十一世纪中国达到世界中等国家发展水平的第三步战略目标也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所需资金,不仅数额巨大,投入集中,而且还带有很大的风险性。本文就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的信贷投入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要选准与落实承贷经济主体 选准与落实承贷经济主体是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的首要关键,从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应选择以下经济实体为承贷主体: 1.油田所属的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这些农业开发公司,以油田为依托,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机器设备配套,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而且有油田开发的经验可资借鉴,不仅具有较强的农业综合开发的能力,而且具有很高的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因此,支持油田的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充分发挥其固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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