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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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东.安县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J].现代审计,2008(2):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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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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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对其所管辖部门、乡镇等机关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屐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违反国家财经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该办法对问责的对象、范围、程序、方式和成果转化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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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问责 行为 财经 违反 安县 县人民政府 法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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