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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
引用本文:李晓东.安县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J].现代审计,2008(2):50-50.
作者姓名:李晓东
摘    要:日前,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财经规定行为问责办法》,对其所管辖部门、乡镇等机关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屐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违反国家财经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该办法对问责的对象、范围、程序、方式和成果转化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关 键 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问责  行为  财经  违反  安县  县人民政府  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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