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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相关关系研究
作者姓名:徐静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    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治理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倍加关注的问题,而了解基金主要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关系是提出解决方案的第一步,本文就此作出了详细和系统的分析,以期对基金治理结构的改善和治理效率的提高有所帮助。

关 键 词: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地位
文章编号:1004-2768(2005)12-0068-02
收稿时间:2004-12-20
修稿时间:20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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