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财富效应模式对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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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久,董培苓.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财富效应模式对比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8):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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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久 董培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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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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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与特色农业对该区经济影响的对比分析--基于地州的数据》的阶段性成果(编号:12cdyjs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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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产资源和特色农业是新疆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产业,但由于二者具有不同的资源所有人、资源开发人、中央政府和资源地政府及居民的利益关系,两者的开发财富效应模式具有显著的不同,对矿产资源和特色农业开发强度的不同进而表现出来的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通过对二者财富效应模式的对比分析,本文认为,在矿产资源开发所产生的财富效应中,资源类公司作为矿产资源的实际控制者获取了超过其应得份额的财富,主要原因在于资源性资产计价较低,以及较低的资源税费和安全支出,部分应由其承担的成本被外部化,分配给政府和居民的财富份额相对较少。在农业生产产生的财富效应中,农业类公司获得了较少的财富份额;在取消农业税以后,政府又对农业生产者给予补贴,政府从农业生产中获得收益已经很少;而对于农村居民,由于其可以无租使用农业生产的核心资料土地资源,农业生产者的投资收益率较高,由此获得了较大份额的财富。矿产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财富效应模式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各产业的财富分配的参与者中,谁控制了该产业的核心资源,谁就获得较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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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 农业生产 财富效应 盈利能力 人均可支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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