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英格兰学派学者普遍关注国际关系中的制度问题,其中尤以赫德利·布尔的论述最具代表性,影响也最大。然而,在布尔的国际制度思想中,存在着三个隐晦不明的问题:一是五项制度的选择标准问题,二是社会制度的相互关系问题,三是国际制度的层次划分问题。这三个问题在逻辑上相互关联,在范围上依次拓展。从选择标准来看,五项制度并不是简单罗列的,其中隐含着功能性、自发性、社会性、国际性、连续性、有限性的标准。从相互关系来看,国家是五项制度的共同前提,均势是其他制度的运行条件,五项制度之间则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从层次划分来看,以布尔的国际制度思想为基础,可以导向一种关于制度的总体分析框架。其中,国际制度包括本构制度、共处制度、合作制度三个层次,各层次之间是功能递减的关系。放宽制度研究的视野,对于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建设和中国外交实践的拓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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