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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进售电铡改革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
摘    要: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售电侧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的须强制退出市场,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社会资本  售电  资本开放  业务  电力体制改革  发电公司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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