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产业中线路设计的登记式著作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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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梅.论旅游产业中线路设计的登记式著作权保护[J].现代财经,2007,27(11):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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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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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30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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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行社的产品主要是旅游线路,开发一条好的线路,可以给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收益。受利益驱动,其他旅行社纷纷模仿。不仅瓜分原创者开发的市场,而且可能标榜为自己所首创,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得不到起码的尊重。由于法律的空白,旅游产业中线路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加强这一领域的立法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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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业 知识产权 登记式著作权 |
文章编号: | 1005-1007(2007)11-0076-03 |
收稿时间: | 2007-02-20 |
修稿时间: | 2007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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