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讹诈,反得不到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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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国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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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杂志社:我叫张碎亨,住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城西北路13号。2005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个自称为肖敏的人和一个自称肖书威的人,肖敏讲他是上海申磊石材公司驻浏河码头直销处主任,肖书威是他手下打工的,并给我一张名片。双方口头约定:如我需要石材,由他们供应,现货现款交易。此后,我们发生了若干次交易,都是现货现款,每次付款时,我问他要上海申磊公司发票,他们都说下一次带来,但此后一直没有送过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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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保护 民营科技 口头约定 杂志社 太仓市 江苏省 自称 公司 石材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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