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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有纺织企业的兼并
引用本文:吕效敏.试论国有纺织企业的兼并[J].现代企业,1998(3).
作者姓名:吕效敏
作者单位:西北第一印染厂
摘    要:去年初,国务院对企业兼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纺织优势企业进行低成本扩张的极好时机,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从困境中崛起,大胆地实施兼并,加快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为再造纺织工业的辉煌做出贡献.在我国,企业兼并是一个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也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行,很多问题都需要进行实践和探索,认真总结经验,以使企业兼并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笔者就国有纺织企业的兼并方式、原则及兼并的意义、作用,谈点浅见,以供探讨.一、企业兼并的方式和原则从近几年企业兼并的情况看:1.企业兼并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承担债务式的兼并.这种方式是兼并方以全部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为条件,从而取得被兼并方资产.如广东雅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长沙毛纺厂,西北国棉二厂兼并陕西二棉等,均采取以承担债务的方式进行兼并,就纺织系统而言,此类兼并方式居多.二是购买式的兼并.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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