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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张海慧
摘    要: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关 键 词:会计处理 保理业务 应收债权 无追索权保理 保理商 供应商 债权转让 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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