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政对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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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学卫.浅谈财政对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投资[J].山西财税,2006(2):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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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学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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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生防治、防疫工作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卫生防治、防疫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其经费来源理应由国家全额预算拨款。然而,近年来,因种种原因导致政府对卫生防治、防疫事业经费投入相对减少,与国民经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相比,其增长率较低,从而导致卫生防治、防疫机构资金不足、设备简陋、工作效能低下,甚至严重影响了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2003年SARS疫情发生后,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地位凸显出来,各级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公共卫生政策,加大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财政投入,加强各级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素质人员的培养,提高卫生防治、防疫机构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能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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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卫生工作 防疫工作 财政投入 防治 机构 投资 社会事业 公共卫生事业 SARS疫情 公共卫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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