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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终止之保险合同的赔付——兼论《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
作者姓名:梁鹏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2007年6月21日,田某为其子小田购买了一款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田某,被保险人小田,受益人田某、冉某(小田之母亲,田某之妻子);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须赔付6万元。合同生效后,双方各自履行。2009年11月23日,被保险人小田因患肺结核死亡,田某和冉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关 键 词:保险合同  《保险法》  溯及力  保险事故  保险人  保险法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保险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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