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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第15号消费提示——经营电脑不负责软件“三包”——违法
引用本文:肖携.上海市消费者协会第15号消费提示——经营电脑不负责软件“三包”——违法[J].上海工商,2003(11):58-58.
作者姓名:肖携
摘    要:

关 键 词:中国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三包”  软件  硬件  诚信经营  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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